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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晓力 | 国家的画像:霍布斯《利维坦》题图的意图

赵晓力 古典学研究 2022-07-13
编者按:本文节选自赵晓力教授的《代表制研究》一书(当代世界出版社,2019年3月),感谢作者授权“古典学研究”公号网络推送。




代表制研究

赵晓力 著

当代世界出版社,2019年3月


内容提要


“代表制是‘不在场’的政制。代表制产生的前提,是人的自然身份和他的政治身份的分离。”作为西方现代政治哲学的奠基人,霍布斯通过自然状态的理论构建了这种分离,又通过代表制的理论构建将这种分离在现代政制中固定下来。本书第一编考察了霍布斯的这一理论努力,第二编考察代表制在美国的历史和现实中的不同展开。



争与和平



首先映入我们眼帘的是那张中年男子的脸。他头戴王冠,右手持剑,左手抓着一根牧杖,他身体的细节我们还来不及看。这是《利维坦》题图的上半部分。

题图的下半部分分为三栏。中间一栏是书名——《利维坦:或教会国家和世俗国家的质料、形式和权力》以及作者名、出版地、出版商和出版时间;左右两栏各有几幅小图,左栏从上到下分别是城堡、王冠、大炮等,右栏与之对应的则是教堂、教会法冠、霹雳等,对应关系很明显:城堡对应教堂,王冠对应法冠,大炮对应霹雳(代表开除教籍)。[1]

掌握了这种对应关系就会解读出,左栏第四幅图中的枪支、旗帜、长矛、剑、战鼓和上面的大炮一样,都是世俗武器;右栏第四幅图中的三叉戟、双叉戟也是武器,但其威力来自其上所写的经院术语,[2]和“霹雳”一样,属于教会的精神武器,。

左栏第五幅图画的是世俗战争的场面,近景是骑兵战,对战双方的枪口同时喷出火焰,已有一人一马倒地;远景是步兵战,挥舞长矛的双方刚刚交接。右栏第五幅图则是一个辩论场景,两队共四个辩手,一方的辩手正在发言,一方的辩手正在翻书,九位听众背对我们,远处一位似乎是裁决者。这十四人都戴着天主教的四角法帽,可见是教士。——既然世俗战争场面中出现的是世俗武器,那么,正在辩论的教士们使用的也应该是那些三叉戟、双叉戟上出现的经院术语。


《利维坦》(1651)印刷版题图


连起来看,这左右两栏分别讲的是两场“战争”的起源,左边是真正的、直接的、现世的战争,右边是意图中的、间接的、精神的战争;俗界使用的是火枪长矛,教界使用的是经院术语,“战争”都刚刚开始,争夺的分别是世俗的王冠和教会的法冠。最厉害的武器大炮和开除教籍,都还没有动用,但俗界大炮的炮口所向,正是教会的终极武器“开除教籍”,[3]可见最大的战争还不是俗界与教界内部的战争,而是俗界和教界、国王和教主之间的战争

左栏第一幅小图中的“城堡”和右栏第一幅小图中的“教堂”,起到了连接题图上下两半的作用。在题图的上半部分,教堂和城堡都出现了。

上图城中有一座双顶、两个十字架的大教堂,城外有两座小教堂。城外有城堡一座。再仔细看,这城镇本身就是一座城墙环绕的大城堡。城中有扛枪、朝一个方向行进的士兵在列队巡逻;[4]城中教堂北侧[5]有两个戴着鸟嘴面具的教士,[6]鸟嘴朝向同一个方向(和士兵行进方向相同),另外,带着鸟嘴也不能辩论。这些并不是战争正在进行的迹象,而是战争已经停歇的迹象。


扛枪巡逻的士兵


戴着鸟嘴面具的教士


战争停歇的原因自然是——“利维坦”已经君临。他头顶上方是《圣经·约伯记》中的一句话:“在地上没有谁被造的像他一样无所畏惧。”他持剑的右臂已伸展到山峦的上空,只要宝剑调转剑锋,完全可以砍到城堡内的那些士兵;牧杖比宝剑更长,牧杖下端伸出画外,可以想象已经杵到地上。牧杖的头压在城中教堂的两个尖顶及十字架之上,意味着持牧杖者才是最高精神领袖。

海中“利维坦”掌握着最为强大的世俗和精神权力,陆上俗界和教界的战争已经停止,和平在陆地和海洋、城镇和乡村、俗界与教界全面降临。

整个题图的近景刻画的是战争及战争的原因,中景是和平,而远景是和平的原因,呈现层层递进的关系。


具与人格



以上的解读还没有触及我们的主人公——那位首先映入我们眼帘的中年男子。他是谁?

据说,1651年在伦敦出版的《利维坦》题图呈现的是即将执掌大权的克伦威尔的脸,而在巴黎献给查理二世的手稿版《利维坦》中画的是查理二世的脸。[7]霍布斯是否如此心机?

要回答这一问题,要从霍布斯1642年《论公民》的题图说起。《论公民》题图与《利维坦》题图对应的是题图的下部[8],其中左边基座上镌刻的是“统治”(IMPERIVM)字样,右边基座上镌刻的是“自由”(LIBERTAS)字样。站在“自由”基座上那个身着草裙、一手持弓、一手持矛的野蛮人,他的装束和武器,和远处那些互相打斗的同类一样——四个进攻者手持弓箭和棍棒,正在袭击另外两人;更远处则是一个人吃人的场面,显示这些战斗的目的。而左边站在“统治”基座上的那个女子,头戴王冠,身着罗马袍服的,一手持剑,一手提天平,明显和她身后那些手持农具、正在劳作、休息或回家的人们不同。


《论公民》(1642)题图下部


自由带来战争,而统治带来和平。但站在“统治”基座上的女子和站在“自由”基座上的野蛮人并不完全一样,她还是国家的人格化或图像化。摆脱自然状态“形成的联盟被称作是‘国家’或‘公民社会’。它也被称为‘法人’(civil person)[persona civilis],因为他们所有人共有一个意志,而它被看作是有自己权利和财产[res sili proprias]的一个人格——这有别于所有特定的人某个具体的名字。”[9]这个女子的王冠和袍服代表国家,她手中的短剑和天平代表国家的力量。

但是,《利维坦》比《论公民》的人格化更进一步。《论公民》中只有国家有人格,而订约者在订约之前和之后都没有人格化。臣民服从主权者的方式是退让,即放弃行使反抗权。表现在《论公民》题图中就是,自然状态中人人都持有武器,而公民状态中只有“国家”持有武器(以“短剑”表示),也只有国家有裁判权(以“天平”表示)。这在君主国比较好理解,我们可以把《论公民》题图中的罗马女子看作一个女王,她拥有“自然的”和“政治的”两个“身体”。[10]但霍布斯的公民状态还包括民主国和贵族国。假若民主国由A、B、C三人组成,这三人怎么服从由他们三人组成的会议呢?三人组成的会议拥有人格,行使主权要借助三人原有的全部力量,可他们三人作为臣民,面对主权只能退让,一个人怎么扮演两个角色,既行使权力,又不行使权力(退让)呢?

《利维坦》则通过所有人的人格化解决了这个困难。[11]任何人都可以扮演多个角色,既可以自己的名义说话办事,也可以以别人的名义说话办事。以自己名义说话办事的,称为自然人格(natural person),代表他人说话办事的,称为人造人格(artificial person)。人的自然权利,可以自己行使,也可以授权代表行使。这样一来,民主国A、B、C三人组成的会议拥有独立的人造人格,这是公共的,而A、B、C三人各自拥有其自然人格,这是私人的。三人服从三人会议的时候,就是以其私人人格服从公共人格。在君主国也是如此,只不过这时是君主承担着A、B、C三人共同授权形成的公共人格。服从君主,是服从君主的这公共人格,而非君主的私人人格。

霍布斯从词源的角度说:“人格(Person)这个字原来是拉丁文。希腊文作面貌(face)讲,正象人格在拉丁文中指人在舞台上装扮成的某人的装扮(disguise)或外表(outward appearance)一样,有时则更加具体地专指装扮脸部的面具(Mask)或面甲(Visard)。”[12]


奥利弗·克伦威尔(Oliver Cromwell,1599-1658)


“装扮”、“外表”、“面具”、“面甲”,这些都是人格化的标志。《利维坦》题图中,组成“利维坦”身体和臂膀的那三百多人,最突出的共同特征是都戴着帽子,穿着袍服。帽子和袍服就是“装扮(disguise)或外表(outward appearance)”,那张看着我们的大脸,最好也理解为面具(Mask)或面甲(Visard),面具的后面,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一个会议。说这张脸是克伦威尔的脸意义不大,因为那不过是以克伦威尔为模特的一副面具。


转让与授权



普遍的人格化,使得《利维坦》的建国契约可以建立在一个新的理论上。《论公民》中的建国契约基于“转让”,[13]而《利维坦》中的建国契约则基于“授权”。[14]

“转让”体现在《论公民》题图中是这样的:自然状态中的所有野蛮人,包括站在基座上那个,都手持武器;而在公民状态下,剑与天平已经到了那位戴王冠、穿罗马袍服的女子手中;劳作和休息的人们,手里只有农具——当然农具也可以砍人,只是在剑的威慑下,农具的对象只能是物而不能是人;他们运用自己的力量自我保存的最大权利已经“转让”到了主权者手中。而在《利维坦》题图中,组成巨人身体和臂膀的所有小人都是两手空空,这意味着那三百多人自己统治自己的权利已然“放弃”;“利维坦”手持宝剑和牧杖,意味着这三百多人统治自己的权力已然“授权”给主权者,主权者则成为所有人的“代表”。

我们还可以进一步辨认出,《利维坦》题图中实际上描绘了两种国家的建立过程:



一种方式是通过自然之力获得的,例如一个人使其子女服从他的统治就是这样,因为他们要是拒绝的话,他就可以予以处死;这一方式下还有一种情形是通过战争使敌人服从他的意志,并以此为条件赦免他们的生命。另一种方式则是人们相互达成协议,自愿地服从一个人或一个集体,相信他可以保护自己来抵抗所有其他的人。后者可以称为政治的国家,或按约建立的国家;前者则称为以力取得的国家。[15]



两个抱着婴儿的妇女


海面上出现的“利维坦”本身是一个基于“授权”、“按约建立”的国家,组成利维坦身体的那些人,“选择主权者是由于互相畏惧而不是由于畏惧他们按约建立的主权者”。[16]仔细辨认,组成“利维坦”身体的三百多小人中,有两个抱着婴儿的妇女;母子关系,在霍布斯看来也是一种以力取得的“国家”形态:“婴儿最初是在母亲的权力掌握之下的,母亲可以养育他、也可以抛弃它。如果她养育的话,婴儿的生命便得自于母亲,因之就有义务服从母亲而不服从任何其他人,于是对婴儿的管辖权就归母亲所有了。”[17]随着母亲授权于主权者,婴儿也通过母亲对他的虚拟代表[18],服从于主权者。

另外一种以力取得,则是通过征服。从前文中我们已经知道,出现在海面之上的、以约建立的“利维坦”已经征服了陆地上的国家。城镇与乡村中扛枪的士兵,教堂边戴着鸟嘴面具的教士,都是被征服者。这就是《利维坦》提到的一个民族征服另一个民族的情况:“罗马民族以往曾经派一个主席统治犹太民族地区,但犹太并不因此就是一个民主国家,……他们实际上是由一个人统治的。对罗马人民说来这是一个全民议会或民主政体,但对完全无权加入政府的犹太人民说来,这人却是一个君王。……这不是一人统治他人的君主政体,而是一个民族统治另一个民族的君主政体。”[19]在这种征服建立的国家中,公民因为恐惧而服从主权者,但公民与公民之间的战争隐患却没有消除。《论公民》题图画的就是这种征服国家,罗马女子手中的短剑与天平稍有松懈,农民手中的镰刀还有可能变成武器互斫;而在《利维坦》题图中,“利维坦”手中的剑与牧杖稍有松懈,陆地上的士兵、教士之间的战争还可能再起。[20]


表象与代表



最后,我们看一下《利维坦》题图的两个版本。一个是1651年的印刷版版本,一个是霍布斯献给查理二世的手稿版中的铅笔画版本。[21]

印刷版与手稿版最大的不同,是手稿版中的组成利维坦身体和臂膀的五十个左右的头颅,被三百个左右的小人替代了。手稿版中那五十个左右的头颅,视线有朝外、朝上、朝左、朝右,但没有一个朝向大头的;而印刷版中三百小人的视线,则齐刷刷射向利维坦的大头。

《利维坦》题图从手稿版到印刷版,可以视为从“相似”(resemblance)原则向“表象”(representation)原则的转变。[22]

福柯视委拉斯凯兹1656年的油画《宫娥》为古典“表象”原则的体现[23]。表面看来,这幅画的中心人物似乎是盛装的小公主,她处在画面中光线最亮的部分,两位宫娥殷切地看着她,但小公主本人的视线却朝向画外;同样的情形还有两处:小侏儒看着狗,但狗的视线朝向画外;女仆看着男仆,男仆的视线也朝向画外。除此之外,手持画笔的画家、大侏儒以及远处的侍卫,他们的视线也统统朝向画外;除了那只狗,画中所有朝向画外的视线都聚焦在同一个点上。他们看的是谁呢?远处墙上挂着的一面镜子揭示了真相,镜中映着并排站立的国王和王后,他们才是这幅画真正的主人公。画中的画家委拉斯凯兹正在给国王和王后画像,表面上的中心人物小公主是其实是闯入者,这幅名为《宫娥》的画的主人公既不是宫娥,也不是小公主,而是站在画外、众人视线聚焦处的国王和王后。顺着宫娥的视线,你会看到小公主,而顺着小公主的视线,你会看到国王和王后。


委拉斯凯兹油画《宫娥》(1656)


国王和王后在这幅画中有两种呈现方式,一种是在镜中和画家的画板上,一种是在众人的视线中。镜中和画板上的呈现遵循的是“相似”原则,但镜中的形象如此模糊,而画板上的形象我们根本看不见,只有众人视线中所表象的,才清晰可感——不是在眼中,而是在脑海里。这是十七世纪中叶,福柯认为,新的“表象”知识型正在替代旧的“相似”知识型。

在《词与物》中,福柯对表象的分析仅停留在知识考古学上,还没有到达权力系谱学。而霍布斯在《利维坦》中的提出的表象/代表(representation)理论,却早已把这种知识得以产生的权力关系揭示出来了。

《利维坦》第一章一开头就说:



关于人类的思想,我首先要个别地加以研究,然后再根据其序列或其相互依存关系加以研究。个别的来说:每一思想都是我们身外物体的某一种性质或另一种偶性的表象(representation)或现象(apparence)。这种身外物体通称为对象(object),它对人类身体的眼、耳和其他部分发生作用;由于作用各有不同,所以产生的现象(apparence)也各自相异。[24]。



霍布斯接着说,对象和表象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力学关系



感觉的原因就是对每一专司感觉的器官施加压力的外界物体或对象。其方式有些是直接的,比如在味觉和触觉等方面便是这样;要不然便是间接的,比如在视觉、听觉和嗅觉等方面便是这样。这种压力通过人身的神经以及其他经络和薄膜的中介作用,继续内传而抵于大脑和心脏,并在这里引起抗力,反压力或心脏自我表达的微动(endeavour),这种微动由于是外向的,所以看来便好象是外在之物。这一假象(seeming)或幻象(fancy)就是人们所谓的感觉。[25]



是压力、抗力、反压力以及微动,而不是对象本身,在人体中产生了感觉。“正好像压、揉或打击眼睛时就会使我们幻觉看到一种亮光”,[26]是力,而不是对象,产生了感觉或感觉的表象。当感觉或感觉的表象产生时,对象不一定存在,但力肯定是存在的。

《利维坦》手稿版题图中,五十个小头和大头之间无论多么相似,他们之间并不存在一种力学关系。小头的视线朝向画外,没有朝向大头,也没有聚焦到一处。五十个小头组成的身体与大头之间其实是分离的。疙里疙瘩的小头像刚刚被砍下来,而大头看上去是安在身体上,却和被砍掉了没有什么两样——也许这正是流亡巴黎的查理二世的真实处境:他代表是一个处于瓦解之中的“利维坦”,但这种代表缺乏授权。

而在《利维坦》印刷版题图中,三百多小人和那个中年男子的头,却由三百多齐刷刷的视线连起来了。三百多人的视线所向,是对主权者的授权,主权者的视线所向,是对国家的代表。授权和代表,都是力的体现。视线是力线,也是权力线。[27]


《利维坦》手稿版题图


更妙的是,当我们注视这幅图中的那个中年男人的面孔的时候,我们自然也加入进来,成为那三百多人中的一员。这样我们自己就成为授权者,视线所向,那个主权者成为我们的代表者。委拉斯凯兹在创作《宫娥》这幅画时,第一个站在国王的位置上,当这幅画完成之后,又诱导观众站在同样的位置上,观众每观看一次《宫娥》,国王夫妇就被表象了一次;霍布斯在参与创作《利维坦》题图的时候,第一个站在臣民的位置上,印刷版题图则诱导每一个读者都站在臣民的位置上。

这种体验,对每一个曾经参加过升国旗仪式、对国旗行注目礼的现代国家的公民,都不陌生。


“老大哥”



小说《一九八四》中,“老大哥”的画像无处不在:“一张很大的面孔,有一米多宽:这是一个大约四十五岁的男人的脸,留着浓密的黑胡子,面部线条粗犷英俊。”“这是属于这样的一类画,你不论走到哪里,画面中的眼光总是跟着你。下面的文字说明是:老大哥在看着你。”[28]

与《利维坦》题图不同,“老大哥”的画像彻底省略了身体。这样的省略是合理的吗?

温斯顿被捕之后,曾经问过奥勃良一个纠结已久的问题“老大哥存在吗?”“我意识到我自己的存在。我生了下来,我还会死去。我有胳膊有腿。我占据一定的空间。没有别的实在东西能够同时占据我所占据的空间。在这个意义上,老大哥存在吗?”——奥勃良是这么回答的,“你不存在”,而老大哥存在。[29]

奥勃良的回答符合霍布斯的理论。当温斯顿凝视着“老大哥”的头像、思考“老大哥”存不存在的时候,“老大哥”正是由于这种凝视和思考而存在。老大哥并不是在与温斯顿“相似”——有胳膊有腿,占据一定的空间——的意义上存在。凝视和思考,就是授权,就是“力”的灌注。《利维坦》题图费力画出那三百多个小人,以及由三百多小人构造出利维坦的身体,还带有“相似”原则的痕迹,就理论来说是必要的,对于授权与代表则变得冗余。

霍布斯说过,击打眼睛也会产生光的幻觉。只要练习好“双重思想”,[30]幻觉和感觉其实无法区分。真理部工作人员温斯顿在伪造档案时,曾经是这样的击打者。奥勃良对温斯顿的改造,也是这样的击打。当改造完成时,幻觉已经产生,温斯顿不再有存在的必要。这解释了《一九八四》结尾处改造好的温斯顿反而被干掉。



从《利维坦》到《一九八四》,现代是一个“世界图像的时代”。“世界图像并非意指一幅关于世界的图像,而是指世界被把握为图像了。这时,存在者整体便以下述方式被看待了,即:惟就存在者被具有表象和制造作用的人摆置而言,存在者才是存在着的。在出现世界图像的地方,实现着一种关于存在者整体的本质性决断。存在者的存在是在存在者之被表象状态中被寻求和发现的。”[31]国家如此,人也是如此,人和政治共同体被强行纳入一种规范性的领域之中。[32]观看委拉斯凯兹《宫娥》的观众,在画中人物的凝视中站上国王的位置,国王在观众身上再现并在场了;当他摆脱这种凝视,像委拉斯凯兹那样凝视这幅画前时,画家本人就在观众身上再现并在场了。《利维坦》的题图也是如此。当你深入题图的细节,一步步理清了战争与和平、面具与人格、转让与授权、表象与代表的逻辑时,你就如同霍布斯所意图的那样,站在了臣民的位置上;但当你意识到这只不过是霍布斯制造的一个理论时,你又站在了霍布斯的位置上,霍布斯通过你再现并在场了。

“老大哥”是现代政治的梦魇。重新思考人与政治共同体的关联的第一步也许是:既不要想,也不要看




《代表制研究》目录


总 序
导 言:代表与同一性
上编 代表与主权的构建
第一章 国家的画像:霍布斯《利维坦》题图的意图
第二章 自然状态是战争状态
第三章 从民主建国到代表建国

下编 代表制在美国
第四章 历史与自然:《独立宣言》中的自然权利论
第五章 费城制宪会议上的原则与妥协
第六章 以代表反对民主

第七章 三权分立是制度化的党争
第八章 民主与多数的暴政
第九章 美国言论自由的理论基础:自治还是代表制

后 记


注  释


[1] [德]施米特:《霍布斯国家学说中的利维坦》[M]. 应星、朱雁冰译. 上海: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8,第53-54页。[英]斯金纳:《霍布斯与共和主义自由》[M],管可秾译,上海: 上海三联书店,2011,第176-178页。小图的寓意取自施米特和斯金纳的解读。不过与施米特和斯金纳不同,我试图把这些小图看成“连环画”,看它们连起来讲了一个什么故事;另外,我希望看出题图下半部分和上半部分之间的关系。

[2] 这些术语分别是“Syl/logis/me”、“di/lem/ma”(拉丁文)和“Real/Intentional”、“Directe/Indirecte”、“Spiritual/Temporal”(英文)。
[3] 斯金纳说大炮的炮口所向,是中栏“教会国家和世俗国家”这几个字,这无法解释右边的霹雳针对的是什么。[英]斯金纳:《霍布斯与共和主义自由》[M],管可秾译,上海: 上海三联书店,2011,第176页。
[4] 有人根据扛枪的士兵等迹象判断这也战争状态,其理由并不充分,因为士兵的枪抗在肩上,并没有像下面小图中那样在开火。Kristiansson, Magnus, and Johan Tralau. “Hobbes’s Hidden Monster: A New Interpretation of the Frontispiece of Leviathan.” European Journal of Political Theory 13, no. 3 (2014): 299–320.
[5] 从图中建筑物和人的影子可以判断东南西北。“利维坦”是从陆地西边的大海中探出身来。
[6] 也有说是处理瘟疫的医生,Kristiansson, Magnus, and Johan Tralau. “Hobbes’s Hidden Monster: A New Interpretation of the Frontispiece of Leviathan.” European Journal of Political Theory 13, no. 3 (2014): 299–320.但是从题图下半部分是上部部分的“索引”这个解释原则出发,将出现在教堂附近的人看成教士比较妥当。
[7] Brown, Keith. “Thomas Hobbes and the Title-Page of Leviathan.” Philosophy 55, no. 213 (1980): 410–11.
[8] 《论公民》题图的上部刻画的是最后审判的场景。整个题图下右、下左和上部对应的是全书的三个部分:自由、统治、宗教。[英]斯金纳:《霍布斯与共和主义自由》[M]. 管可秾译. 上海: 上海三联书店, 2011.第93页。
[9][英]霍布斯:《论公民》5.9,应星、冯克利译,贵阳: 贵州人民出版社,2003,第57-58页。
[10] 国王的“两个身体”是欧洲中世纪就已经流行的理论。[美]恩斯特·康托洛维茨:《国王的两个身体》[M]. 徐震宇译.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8.
[11] 该书第十六章“人格、授权者和人格化的事物”(Persons, Authors, and things Personated)是新加的,在《论公民》里没有对应的内容。
[12] [英]霍布斯:《利维坦》16.3,黎思复、黎廷弼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第122-123页。译文根据英文版稍有改动。Thomas Hobbes. Leviathan: With Selected Variants from the Latin Edition of 1668. Edited by Edwin Curley. Vol. 8348. Hackett Publishing, 1994.
[13][英]霍布斯:《论公民》6.20,第72页,
[14][英]霍布斯:《利维坦》17.13,第131-132页。“转让”与“授权并放弃”的区别,见陈涛:“主权者:从主人到代表者——霍布斯的主权理论的发展”[J]. 《北大法律评论》. 2013(2): 308–343。杨光:“论霍布斯的建国契约:基于‘转让’与‘授权’的区分”[G].《政治与法律评论》. 法律出版社, 2017(8): 1–16。
[15] [英]霍布斯:《利维坦》17.15,第132页。译文稍有改动。
[16] [英]霍布斯:《利维坦》20.2,第153页。
[17] [英]霍布斯:《利维坦》20.5,第155页。
[18] “不同运用理性的儿童、白痴和颠狂者可以由监护人或管理人加以代表。”[英]霍布斯:《利维坦》16.10,第124页。
[19] [英]霍布斯:《利维坦》19.14,第148-149页。
[20] 施米特认为,斯宾诺莎后来进一步在“思想自由”、“精神自由”中为解构“利维坦”打开了一个缺口。这意味着,对已经垄断了无限暴力的现代国家,“牧杖”比“剑”是更为重要的维护主权的手段。[德]施米特:《霍布斯国家学说中的利维坦》[M]. 应星、朱雁冰译. 上海: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8.第93-95页。
[21] Brown, Keith. “The Artist of The ‘Leviathan’ Title-Page.” Current Anthropology 37, no. 5 (1996): 24–36.
[22] [法]福柯 M. 《词与物:人文科学考古学》[M].莫伟民译. 上海: 上海三联书店, 2001,第23-102页。
[23] [法]福柯 M. 《词与物:人文科学考古学》[M].莫伟民译. 上海: 上海三联书店, 2001,第21页。对《宫娥》一种不同于福柯的分析,参见彭锋. “《宫娥》的再现悖论及解决”[J]. 《读书》, 2018(6):170-177.
[24] [英]霍布斯:《利维坦》1.1,第4页。
[25] [英]霍布斯:《利维坦》1.4,第4-5页。译文有改动。
[26] [英]霍布斯:《利维坦》1.4,第5页。
[27] 霍布斯认为,物理的力和权力并无分别,参见:张瀚天:《力与权力的一元论:霍布斯的动力学与权力概念》,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学位论文,2018。
[28] [英]奥威尔:《一九八四》[M]. 董乐山译. 辽宁教育出版社, 1998,第3页。
[29] [英]奥威尔:《一九八四》[M]. 董乐山译. 辽宁教育出版社, 1998,第233页。
[30] “双重思想(doublethink)意味着在一个人的思想中同时保持并且接受两种相互矛盾的认识的能力。”[英]奥威尔:《一九八四》[M]. 董乐山译. 辽宁教育出版社, 1998,第190页。
[31] [德]海德格尔:《林中路》[M].孙周兴译,上海: 译文出版社, 2004,第86页。
[32] “现代的表象意指着完全不同的东西。这种表象的含义最早由repraesentatio一词表达出来了。表象在这里意思是:把在手之物当作某种对立之物带到自身面前来,使之关涉于自身,即表象者,并将之强行纳入到这种与自身的关系——一种规范的领域——之中。”[德]海德格尔:《林中路》[M].孙周兴译,上海: 译文出版社, 2004,第87-77页。译文根据英文版有改动,参见:Heidegger, Martin. The Question Concerning Technology and Other Essays. p.131, Translated by William Lovit. Garland Publishing, 1977.



作者简介


赵晓力,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研究领域为法理学、政治哲学等。发表论文《民主和奴隶制在美国何以并存:托克维尔的回答》《历史与自然:美国宪政的悖论》等,出版译著《为什么美国人恨政治》等。



延伸阅读




● 雷思温 | 现代人的双重起点:笛卡尔的普遍怀疑与霍布斯的自然状态

● 《利维坦》中的解读和书写● 公民哲人卢梭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献辞
● 吴增定 |人是不是自然世界的例外:从斯宾诺莎对霍布斯自然权利学说的批评说起● 唐文明 | 共和危机、现代性方案的文化转向与启蒙的激进化● 新书推荐 | 王江涛 |《美事艰难:柏拉图<希琵阿斯前篇>义疏》
● 首发 | 施特劳斯讲修昔底德

(编辑:山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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